转眼间,又到了一年一度的“315”,每年的“315”当天都会揭秘更多的骗局,将其公众于世。然而近几年来看,“网购”成为了民众又一热议话题;无论是去年“新消法”的颁发,还是网络电商的种种整改,足以证明网络购物已经收到更多人的关注,并且大大的占据了人们的日常生活。
然而随着诸多电商巨头们施行的各种运营模式,“新网购时代”已经降临!
在这大小电商巨头们纷纷布局的市场,又到了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的时代;O2O似乎从2012年发展至今已经登到了电商“食物链”的顶端,但它们仍旧依附下面一层又一层的联动而得以存活,这其中少了哪一层整个金字塔都会倒塌。然而于此同时,消费者们面对飞速发展的电商市场,是否市场觉得困乏与无助呢……
而在整个电商领域中,最大的“赢家”不过是那些电商巨头们,“资本市场”对电商投入了更多的精力,无论是多大的“动作”,都是些“天文数字”在进进出出;而最终有些“赢家”们的初衷却变了味。
很多消费者们依然认为网购有风险不敢尝试;诸多网民们也曾备受坑害最终不了了之;微商、海淘等新“网购渠道”的无人监管也存在着更多的隐患;“新网购时代”的降临在某种意义上方便了网民,但也使更多对网购尚存信心的消费者们凉了心……
商家欲维权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依旧太难
在去年的“315”中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以及工商总局发布的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应声颁布,这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“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”,看似简单的几个字,执行起来却难上加难。
商家认为,无理由退换货对商家的冲击过大,并且有些退还回来的产品基本上无法二次销售,造成的损失也都是商家自己承担。而作为消费者而言,像是生鲜产品等等,有太多东西我们买了之后没法退货,即使可以退货,来回来去的快递费还需要买家承担……又到了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”的阶段。
7天“无理由”退货
无论是商家还是买家,二者说的也都有道理。试想,如果你去网店买手机,告诉你这台手机是别人买去退回的,没有质量问题就是用了7天,你会要吗?估计大多数消费者们都会摇摇头然后拒绝,这未免也太尴尬。
“相关部门”只出台“法规”,但也不得疏于监管,立法的做法是对的,有效的保护了大多数消费者们的权益。但有太多人利用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的幌子,将其当成了“试用”;还望能有人为之监管,让这些“职业试用师”销声匿迹,“保护”商家的同时更是保护我们自己。
微商新渠道 A货/高仿刷屏当道
微信朋友圈中的“微商”一般都是我们的亲朋好友,通过微信作为基本的传播渠道,而最终成交的一般也都是身边的这些朋友,起初很多人都是觉得好看而转发的朋友圈,最终随着诸多朋友的追问价格从而开启了自己的微商之路。
前不久,一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兜售铭牌假货遭到起诉,最终可能将会面临7年有期徒刑……
不知网友们“微信”的朋友圈有没有一些朋友在发一些海外代购、A货等等?如果有的话,那么就请告诉你的朋友,停手吧……